HIrarara!

毫无节操超级杂食cp乱炖
金光/bleach/封神/HxH/乙女game

【读后感】人群之中突然出现了一对百合

除了写同人之外我也是会看看书的啦~

先打tag再说正文:聊斋。


这两天闲来无事翻聊斋,体裁很故事会,大多数的套路也很故事会。先是从窗门口楼墙外屋檐上深山里飘出来个漂亮小姐姐,然后我们的主人公就求欢去了。欢了没多久反派BOSS就出来,于是主人公打怪升级最后夺得屠龙宝刀——个球球,并没有。
聊斋里的书生秀才打BOSS基本靠请神,靠人际关系。要么是以前就对某位大仙能人有恩,要么就是深山送了个美人又送了个道士,要么就是美人自己施展手段摆平,反正没有书生他本人什么事。可笑的是,请神这一条路上,请来的神也多是用人际关系压了BOSS一头才摆平的事情,说是说狐魅鬼怪,其实人情做得比人世还足。
打完BOSS之后按理说是过上了举案齐眉的幸福生活,然而这长长的一篇文章里却也看不出什么爱意来。逻辑倒是很通畅的:因为你美,所以我上了你;因为我上了你,所以你是我老婆;因为你是我老婆,所以我救你。

通畅归通畅,到底站不住脚,危卵之上建高楼,细思便要倾倒。


不过话说回来,好像也不能这么武断地就对男主人公们口诛笔伐,那个时候毕竟不时兴写心理描写。男人要表达爱意要么写信,要么就干脆为心上人大病不起。写信又实在太麻烦,就比如被公主抢了去当驸马的王献之给原配表姐郗道茂写的那封信,好像情深意切,其实并无卵用,恰恰逼死了这位小姐姐。既然没有A就只能选B,书生秀才生个病多么方便呀,不吃不喝就是了。沈腰潘鬓里头,怎么看都是沈腰比较容易后天培养出来。饿出来的病,吃一顿便也是好了。《阿宝》里的孙子楚,又是丢魂,又是半死,娶了个老婆不就又是容光焕发了?这么说起来,生病的代价也并不算太高。
当然这只是一般套路,不能一概而论,蒲松龄先生也是写过清流的人。清流可是不含有像种梨、梦狼这样的讽喻文的,清流最重要的一点是让人看得想发笑,即便是悲情故事里也带着荒诞的笑点。嘉平公子就很促狭,狐联更是叫人拍桌大笑,然而这些本来就是个喜剧小品,蒲松龄自己也知道这是很容易讨人一笑的故事。

封三娘和黄九郎这两篇就不是,不单单是因为他们一对是百合一对是基佬,更强烈的是其中所含着的牺牲之意。这牺牲既自私、又可笑、还卑劣不堪,全无愉快的笑点,只有读懂了之后才“惨然一笑”。

这惨然的笑容并不是送给角色的,而是送给作者的——送给蒲松龄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人们,送给他们的普世道德观念。
在我看来这是极让人心痛的社会时事,我实在不懂为什么还要把他们当作爱情传奇来写。


封三娘和范十一娘这一对基本是彻头彻尾的百合,既然题名叫封三娘,那封三娘必然是个狐狸精了,她不单是狐狸精,还是个来无踪去无影的狐狸精。狐狸精帮着十一娘找了个好姻缘,所谓的好姻缘也不过是个又穷又没品只是(日后)很有钱的书生。最后十一娘为了留住好姬友长久相伴,居然喊自己丈夫去上了封三娘,使她遭了色劫。封三娘也不生气,只说是命当如此,虽说着命当如此也不肯留下,临了走突然说了一段剖白心迹的话:“缘瞻丽容,忽生爱慕,如茧自缠,遂有今日。此乃情魔之劫,非关人力。再留,则魔更生,无底止矣。娘子福泽正远,珍重自爱。”
翻译一下,大意是说“我见你貌美才动了心,动了心又放不下,放不下才遭了难,遭了难还没办法断了这念头,只有走。我走了,你好好保重。”
照理来说,这段话说得情深意长,还很有点自嘲真心的意思,并不比夏雪宜守着温家大小姐唱山歌那一幕差,本是个人就该动容的,然而下文只有一句“夫妻惊叹久之”,便没有了。


蒲松龄只写事,不写心中所想,那么这些人做事的缘由只好靠我们揣测。
回首来看,三娘为十一娘找的如意郎君,这个郎君似乎也不怎么如意。先是不由分说地轻薄来做媒的三娘,再是毫无办法地眼睁睁看着十一娘许给别人,最后还要拖三娘下水享受齐人之美。

这样一个人,到底哪里配得上三娘深爱的十一娘?

只有他的远大前程了,也就是三娘说的“福泽正远”。这福泽既考虑了十一娘将来的世俗需求,又含着了三娘自己的一点梦想——修道之人本来也是要挥剑斩情丝的。她能为她留下一个自己指派的人,多少也是间接地爱着她,使得她与她的未来还有一丝的联系。
十一娘偏是不肯,可她又毫无办法挽留自己的爱人,于是借了他人之手下套。下套便罢了,还套不成。她就要失去自己的爱人了,她偏偏还不能哭,她连心痛都不能被允许,她只能在书的最后和那个又傻又无知的色鬼老公一起,对飘然而去的狐仙啧啧惊奇。那好像不是封三娘了,谁也不记得当初相见那一眼心魂俱动了。她变作别的一个任意的仙鬼,所有感情在书末这一句一笔勾销,只有冷冰冰的看着异类的眼神。

这才是世俗的道德最可恶的地方,人们不仅对这种感情迫害与销毁,他们还不承认,也不许你承认。
说到这里才懂舒婷写的神女峰,“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一句话里有多少心痛。

黄九郎的基佬故事更是令人心痛,他的苦楚一点也不比封三娘少,他的不幸比三娘甚至还要大得多。我完全不能理解他后来的复仇行径,我倒是觉得能把这些事当作美谈说出来的人更可怕。

同类型的故事里,唯有《香玉》里的绛雪稍微讨人喜欢一点。她是很有点肉身还情的意思的,真的把身体当作了交易的工具,因为谈不上什么感情,所以也倒可以接受了。
或者是像李渔的《十二楼》中夺锦楼这一篇一样,两姐妹懵懂无知,除了说她们“海棠着露,菡萏经风”外,我全然不能把她们当作两个有血有肉的人来看待。夺锦楼是个闹剧,闹剧就是夺锦,这锦是两头活鹿或者两个活人似乎也没有区别。这海棠着露的两姐妹没有一点思考,也没有一点感情,只当个“锦”,倒也不会叫人觉得半分可惜,反倒觉得故事可爱,尚能一笑。

 

评论
热度(18)
  1.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