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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志愿2/关古威】是与非

16年10月通贩的《恋爱成本》(明星志愿2同人本)参本文,两年过去了解禁了所以PO一下。这里的第一人称按原作人物设定来说十有八九是莫筱筠没跑了,但我不觉得筱筠是那么敏感纤细的人啦,所以大家随意点来看。

CP大概就算是关古威X某个女孩子吧(按照我流设定,是文中方若绮的某种分身吧……)

附正文

 

我喜欢和温柔的人说话,但是很害怕他们吐露出寂寞的意思。温柔的人一旦向你表示了寂寞,那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他们要你的爱。也许并不是情爱,或者长久的爱,然而这一秒你不得不去爱他们,用一种勉强的方式,小口地咬啮自己的本心。心要咬出了口子才能把骨血抽出来,才能为他们搭一个临时的薄帐篷,供他们一刻的安身。我想这也许是一种回报,平日里无故地受了他们的温柔的缘故。 

因为我有着这样的自觉,或者说戒备,我和方若绮的来往,总是带着一点保留。方若绮时常会对我说:“你不肯交心。”我只能报以微笑,等到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水而要赶在那水掉下来之前,我必须说一句:“别的都是可以交出来的,不要难过。”

很难有闺蜜可以保持长达十余年的暮夜相处,然而我和方若绮是例外,黎华告诉我。我正把鸡肉从油锅里捞出来,我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他似乎总是很容易对我们感到惊奇,但在我看来,这就和一块炸鸡一样平凡。

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遇到的,他说着,走过来抱住我,嘴巴在我耳边翕动,他说这一定很神奇。我说一点也不神奇,我们是青梅竹马。我知道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了,但我早就不记得哪里才是最初的会面了。

一切都有轮廓,但是看不见脉络,这才是我们之间正确的相处方式。这么说来,也许我三分之二的生命并不比一片树叶重多少。合欢,春榆,白杨,什么树都无所谓。要是我能把关于方若绮的回忆都挂在枝头,那一定是很轻很活泼的一片树叶,迎风招摇,沙沙作响,像一只混在交响乐队里的口哨,绿得生动又模糊。

方若绮是那种很纤细的女孩子,活泼,不拘小节,有灵气,当然你也可以说是模糊或者神经质,这都无所谓。她经常会把红茶包扔进酸奶里,我以为她想要奶茶,但她要的只是红茶味的酸奶。她整个人都像是这样的一杯东西。你要爱她,只能按照字面上的意思去爱她,她不适合用一种生活的方式来爱。

而我,是那个会为她收拾这一杯报废了的酸奶和红茶的人。我经常面带笑意地把她的艺术和灵气倒进水槽里,方若绮总是指控我谋杀她的灵感女神,我气定神闲,毫无愧疚。我只不过是选择用缪斯的尸骸来供养她。

一副油画,和站在下面看画的人,我们的默契就是那一眼的驻足,只不过也许这一眼太长了一些。她的存在是一种顺理成章的东西,但绝不能继续深入思考下去,我想。

所以,暮夜相处,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种严苛的考验。我们几乎从不在一起。她活在她的天堂,颜料,音乐,书籍,是她的快乐。而我负责站在地上,欣赏和料理她的快乐。很奇怪吗?这看起来方若绮十分自私而我大无畏,黎华说。可并不是的,蚂蚁豢养着分泌甜蜜液体的昆虫,而我供养方若绮,公平合理。

真正自私的是黎华,也只有他会说:你们是一个人的话,就好了。

或者这样说,“如果你们是一个人,我就不用冒为世人讨伐的险,会轻松得多了。”

黎华是我们的挚友,或者说情人,或者说导师,任何一种称呼都可以。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我想,但并不十分糟糕,只能说是微妙。

亦师亦友的恋人是大部分女人的终极梦想,只要她们不介意和别的什么来分享。但是,不分享是不可能的。就像最忠诚的丈夫也需要八小时的睡眠,妻子至多只能拥有他的三分之二。

我不需要那么多,我也给不了那么多,方若绮也是同样。只有黎华,贪心而富于热情,他渴望填满别人,也想要别人填满自己。所以我们在一起了,顺理成章得像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尽管人数上与传统观念稍微有所不同,我是指,我们三个人。并不至于到混乱的地步,方若绮拥有他纯洁的灵魂,我属于温热的肉身,就像一个人行走在月光与阳光下。

完美吗?是的,我想是的。

如果不是关古威的出现的话。

关古威是个意外,如果我可以这样说。他是个没有规矩的人,至少第一眼看起来,是个典型的浪荡子。我从夹道的楼房下走过去,他丢下一个纸团,站在阳台上对我吹口哨,他问我要不要去听一场地下音乐会。风和他的声音一起砸在我心口上,在这个阴沉的周末下午,从天而降。

我该拒绝吗?当然不。为什么要拒绝?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还有像鸟儿鸣啾般清亮的好嗓音,多么棒。他给我的感觉如此像方若绮,随心所欲,颠沛流离。我喜欢这样的人,尽管我知道今晚黎华要来我们这里……有什么要紧?方若绮足够使他餍足地度过今晚的八个小时。

我们穿过钢筋水泥和拥挤的人群,我们从地下通道下下沉。关古威说是世界在上升,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就像热气球在上升一样。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苦恼,像那些在课上答错题的学生,他简直不学无术。我笑得很开心,这没有什么关系。我要他学富五车做什么?我自己知道得已经够多了。

他听的是硬摇滚,非常硬的那种,不是演奏出来的音乐,简直是打出来的。架子鼓和电吉他,每一个音都像金属拉丝一样细长而尖锐。如果他拉着我跳贴身热舞或者疯狂地甩头甩脑,也许我会好过一点。可是他只是发笑,笑声几乎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摇滚是天然的致幻剂吗?我觉得他很天真,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让我着迷。

一见钟情……是不是有点快呢?

演唱会结束之后,我向关古威提出一起居住的想法,他吓了一大跳,真可爱。他富于魅力,一种普通的常识的魅力。后来他也经常说我是个疯子,我很不以为然,但我喜欢他保持他叛逆之下的清醒。

谈判持续了很久,也许比演唱会更久。其实我不该称之为谈判,他从躲躲闪闪到理直气壮地盘问我每个月可以交出多少房租,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点也不像那个从阳台上向我掷纸团的男孩子,有一种烟火气的温柔。很难想象方若绮会沾上凡人的气味,那种精明而试探的神情,是一种让我感到不满足的快乐,我想和他在一起,我可以确认。

最后是用多少钱成交的呢……说真的,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对金钱的敏感也是关古威的一种魅力,而不是我的。我只知道我爱他,至少现在是,当他苦恼地告诉我世界在上升的那一刻,我很爱他。

向方若绮告别的时候,很顺利。我宣布了这个消息,开始收拾行李。方若绮坐在沙发上看着我,直直地长长地毫无遮掩地盯住我,全无责备的意思,自然得仿佛是看着我在泡一杯茶。她说,注意安全。她又用那种温柔怜惜的神情看着我,有一点点的寂寞。我想离开方若绮真的很需要勇气,她让人非常舍不得,就是因为得不到,所以更加舍不得。

就像光一样,正是因为从来捉不住,所以我们才会格外惧怕黑夜。

无论如何,我还是走了,带着一张漂亮的存折。黎华对女人很大方,不止我和方若绮。而方若绮又对我很大方,正如我对关古威一样。

关古威是个有骨气的穷小子,这还是我搬到他这里之后才知道的。他的住处很大,但是空,不是说没有人气,是没有家具。我猜这变故和一个女人有关系,他的母亲或者前女友,我不在乎,这丝毫不会影响我的定居。

他固执地拒绝我买家具的建议,他说我不会带这些家具走,但是我会走。他说得那么言之凿凿,比任何一个算命先生更神神叨叨。他甚至一字一顿跟我强调,我有义务把带来的东西都带走……那么,钱,算吗?我这样问了,他脸上显出很窘的模样,粗声粗气地把我摁到地上——是真的摁,手腕很疼。

会发生什么吗?一个吻,或者一个耳光?我想。

然而什么也没有,他去厨房煮了一锅粥。

我躺在地板上,听到他开煤气灶,噗的一声,好像我的心也要炸开了。我餍足地闭上眼,方若绮寂寞的笑容融化在蓝色火焰里。他给了我一场多甜蜜的邂逅啊,一种全新的欢喜,单纯而热烈,就像一个男人爱过了几千几百个莺莺燕燕之后突然得到一个女儿一样的欢喜。全身心的,毫无保留的爱,我想要试试看。

这个想法就跟关古威的口哨声一样,那么突兀,却又像一个飞吻般落在我的脸颊上,教人舍不得抹去。

关古威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一个有点孩子气的男人,我从一开始就这么想。第一天的晚餐就是他煮的粥。他把粥端上来,夹着刘海,和我说话的时候语气恶劣,每一句都像逐客令,手里的碗却轻轻地磕在桌上。这就是他最可爱的部分,太容易看穿的口是心非。

我举起筷子来笑眯眯地对他道谢,他翘起二郎腿,凶神恶煞地吩咐我去洗碗。可惜耳根微红,声音还有点儿打结……我没有揭穿他,其实他不过是一个大男孩,不是吗?

不同于黎华,关古威在某些地方孩子气得令我惊讶。他咬吸管,他折书角,他甚至不用勺子来放调味料。他从不看钟、看表、看食谱、看度量,不看一切能够尽量保证精确的东西。他撮一把盐,或者抓一把蔬菜,就这么丢下去,就像煮大锅菜一样。我说过他,可关古威不认为这是邋遢。他以赶时间作为理由,甚至叫它“生活的智慧”。他说这话的时候眉飞色舞,嘲笑我的大惊小怪,毫无遮掩。

我把自己整个人都窝进靠垫里,盯着他看。这时候的关古威一点也不像那个天降奇缘的摇滚少年,不太帅,甚至不太干净。他没有穿过围裙,身上沾着厨房油烟。这倒是有点像画着油画的方若绮,一样的七零八落颠三倒四。只可惜“油烟”和“油画”之间的落差太大,大概丝毫不逊于尼加拉瓜大瀑布,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原本正在看着锅,这一刻飞快地瞟了我一眼,又回过头去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这让我想起了电视机里的松鼠,从针叶林里跳到人的肩膀上,讨到了坚果便直挺挺地僵着身子走开。我有些出神地想着,他们有一点点像,然而关古威绝不是松鼠——他突然走过来,男人的手臂圈在我的肩膀上,声音擦过我的耳边:“看我做什么?”

我老实地回答:“你长得好看。”

“去拿碗。”他却从来都不坦率,抬着下巴,像个颐气指使的小流氓。

当然,关古威不是一个只会煮大锅饭的小流氓,他是个有文化的小流氓。他用一种和方若绮完全不用的方式热爱着他的文化。

有时候我们一起蹲在他的客厅地板上听音乐,没错,是蹲。关古威说木头会唱歌,做成了地板也会唱,用脚底板听它们的歌总是比用屁股听好一些。他一说到这些话就笑得有些狡黠,像个把叮铃铃藏起来的小男孩。我实在没有办法抵抗那样的笑容。

方若绮说摇滚乐的力量,说震聋了耳朵;关古威却说,震麻了脚趾。他就是这么神奇的人。

偶尔他也会趴在地上,研究他从各个奇怪的杂货店里淘来的艺术品。关古威喜欢泥塑,品味高雅得几乎出乎我的意料。

有一只瓷烧的兽,长得令人过目难忘。上窄下宽的三足的兽,棱角平滑,通体雪白。关古威把它放在地板上,用刷子蘸着颜料招呼它。他为它刷上很多很多层颜料,粘稠的液体慢慢凝结成了模。明亮的色彩们互相纠缠在一起,变成了一个个令人头晕目眩的五彩漩涡,附着在瓷兽的表面上,有些坑坑洼洼的。

关古威把它捡起来,递给我。

“怎么了?”

“给你的。”

“这是你做的。”我喜欢观察别人的艺术,并不对艺术品本身带有兴趣。

“我做出来是为了送给你,就像衣服做出来是用来穿的。”他抖一抖昨天被我熨得平滑的衬衫,略带痞气地嗤笑着,“人又不是衣架,不用这么棱角笔挺的也行。”

有点粗暴的,坏心的,却很温柔的,天真的,单纯的,热情的人。

我看着关古威,突然有些想吻他。而我的确也是这么做了。他的嘴唇很软,腮边有很细小的胡茬,我忍不住亲了过去,却被他把脑袋掰回他的眼前。他的手很有力气,把我的下颚抓得有一点儿疼。

“你说它是什么?”他压低了声音,听起来性感得有些刻意。我抬头去看他,他半眯着眼睛,笑得有点儿不怀好意。他是故意来套话的,用心险恶且不加遮掩。他甚至不依不饶地用瓷兽的三足轻碾着我的胸口。我想我的脸有点烧起来了,他存心要把这一句话变成甜美的刑讯。

也许是因为他淘气的举动影响了我,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俗气的词,“扣动心扉。”这个词的发明一定要比“左心室”或者“右心房”还要早,我从多少古旧的情诗里读到过它啊。求知欲旺盛的外科医生知道心脏分成四个隔间,为爱发昏的傻瓜才会给它装上一扇门。但是啊,但是啊,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会明白……当一个人来敲另一个人的心脏,温柔郑重地向他的恋人询问道,“我可以进去吗?”这样流丽的求爱,怎么能不叫人昏了头呢?这样的联想真的叫我变得有点儿糊涂了,我喃喃地说,“像……心脏。”

关古威笑了,“它‘是’心脏。”然后他不笑了,大声地说,“我送给你了。”

他用力把瓷兽塞进我怀里,动作粗鲁,力气大得叫我一阵钝痛。他用他雾蒙蒙的黑色眼睛看着我,方才严肃宣誓的男人不见了,这才是他一贯的面孔。他看起来似乎有些苦恼,微皱着眉,像个小孩子一样咕哝着:“我说,我把我的心送给你了呀。你现在有我的心了,你不要再一个人了。”

我的心一慌,退后了半步。我是在尝试着逃离——当我已经逃开了之后,我才意识到这一点的。瓷兽跌落在我的脚背上。它被我踢出去很远,一头撞在冰箱的角落上。我赶紧从关古威的怀里挣脱开,装作要去查看那只瓷兽,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在心里缓了一口气。

它很好,只是受到了一点冲击。这颗新鲜的心脏没有完全干透,坚硬的表面下是半流体的油彩,右上角有一小块变成了模糊的色块。我把它捡起来,却发现它变得格外阴冷。厚厚的釉包覆着它,它就像一只刺猬一样匍匐在我手中。这联想令我胆战心惊。

“血肉模糊”,我看着它,想到了这个严苛的词。写情诗的人只知道心上的门为恋人而开,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心脏也不过是一团肉。在肉上开一扇门——“血肉模糊”!这句话一出口,连我自己都觉得心痛。

“它不是心脏。”我干巴巴地说道。关古威笑了,那笑容和方才似乎别无二致,可我明白,这绝不是用以求爱的温柔表情。他说,“是啊。”然后他不笑了。他走过来,这次他什么也没有再说。他从背后抱住我,而我则从背后拥抱他的心脏。

我觉得这种拥抱很熟悉。黎华说,“背后的拥抱意味着不诚实。”我第一次听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还是个站在讲台上的教授,我对权威专家的发言深信不疑。后来再听到这一句话时,他却在咬着我的耳朵。他从背后抱住我,低低地笑着问我:“我是个不诚实的恋人吗?我是吗?嗯?”我爬下床,绕到他背后抱住了他。他再也没有说过这句话。

如果黎华说的是对的,那么我和关古威,谁才是不诚实的恋人呢?

我想关古威一定知道了什么,他一定发觉了什么。他明明一直在我身边。我看着关古威,他睡眼惺忪,手指搭在耳机上,好像和以前一样心不设防,可偏偏叫我这样难过。

关古威很少让我难过,在此之前几乎一次也没有过。他半夜爬上天台,说要弹吉他给我听,和从前所有可爱的约会都有一模一样的开头。他向我邀约时风度翩翩,堪称浪漫,我想无论如何起码也是一首小夜曲。可他一开口,我就笑坏了。他唱“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地爱哟”,那个“哟”字拖了很长很长,长得像康定的山一样。我想这天的风一定特别大,把他荒腔走调的歌声带得很远,至少带到了附近的好几栋大楼。他和我在邻居大声的责骂中一起溜下楼梯,笑得前仰后合。

他朝我挤眉弄眼,把手搭在我的腰上。他问我,“你听得懂吗?”他的眼睛在月光下那么好看,他飞一个眼神给我,比那些杂志上摆拍的“唏嘘的侧脸”更让我惊心动魄。我明明打定主意了,下定决心了,反复听了那么多遍“这一次要勇敢爱”,可这会儿,我觉得大脑又有点儿不能思考了。我猜我的脸红得要滴血了,就连吹在我脸颊上的风都变得湿漉漉的。

我说我怎么会不懂呢,我能唱的。我就趴在楼梯上,学着他的样子,对着墙壁唱了一句“月亮弯弯”,我也想把那个“弯”字拖得很长很长,最好像他一样长。可是这句话一出口,他的拥抱就僵硬了起来。关古威亲了我,可他的嘴唇却冰冷得像来不及解冻的速食。

他把我重重地摁在怀里,轻轻地说,“你别哭,你不要哭。”

他讲这话的时候一点都不像关古威。他是怎么了?这个人就站在我身边,他怎么看起来会这么远?他的吻如此寂寞,支气管难道能比一座山更绵长?他还在吻着我,可他却令我如此害怕。

我分明是没有哭的,可他的衬衫怎么会湿了呢?

最后他说,“我都知道了,你不要难过。我来唱给你听。”

他是这么跟我说的,可他再也没有唱过歌了。他的不开心表现得太过明显,他开始使用耳机,用沉默填满他的房间。我在一百二十平米内来回奔走,试图用脚步声填满耳朵,心里的不安却一路高奏凯歌。

没有了关古威的音乐,我的钟表也丢掉了指针。黎明和黑夜交替出现在窗外,太阳和月亮就像是叫一头巨大的鲸鱼用水柱托起来似的,浮起又跌落。我每一次的示好都以他一个安静的微笑结束,这让我越发不安。一个人要是在牌桌上第一个交付了底牌,她就应该立刻站起来,找一个高明的借口离席而去,保全最后的自尊。我从来都明白这一点,可我总是忍不住要对自己说:关古威也许是不一样的。他一定会是不一样的。

我抬回了一架钢琴用以分隔时间,意料之外地吸引了关古威。我不会弹钢琴,这我很清楚。至于他也不会弹钢琴这回事,我可没想到过。他掀开琴盖的动作那么温柔细致,比挑新娘子的盖头都要更小心。他坐下来,双手放在琴键上,我几乎都在揣测他的第一支曲目是什么了——他的手指陷下去的那一个瞬间,我听见了卡农。卡农的旋律总是被人比喻成一条悠悠自在的鱼,只是,我没猜到,这条鱼居然是从关古威的口袋里摇头摆尾地流出来——他松开了MP3,对我露出了恶作剧般的笑容。他说,“抱歉抱歉,其实我不会弹琴的。”

我完全地放松了,趴在钢琴上好一阵大笑。我对自己说,他确实是我所爱着的那个人,没有错吧?

他说弹钢琴可是一件非常累的事,他认识的人里头没有几个是好手。我说我可认识一个人,以前她的钢琴弹得很好。关古威就嗤笑起来,手指像玻璃弹珠子一样地从键盘上跳过去。丁零当啷的一阵响声,“大珠小珠落玉盘”之间,我好不容易捉住他的一句问话:“‘以前’弹得好?”

啊啊,是啊。从前有个钢琴弹得很好的人。

是怎样的人呢,温柔的,有点神经质的,脱离常识的,怎样都不会生气的人。她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自己作了一只曲子,从来不肯弹给谁听,连她自己都从来没有听过。她总说那是一支好曲子,谁一听都会喜欢得要命,恨不得放在耳朵里打包带走。可是钢琴这么大,谁能随身携带呢?所以不能轻易地演奏。直到现在,也没有人听过那只曲子。后来渐渐地,她也就不弹钢琴了。

关古威一开始笑着是听我说的,手指仍旧不规矩地摸索着键盘,时不时为我填上两个着重音。可他渐渐地却把手放了下去,像个被罚坐的小孩子一样,规规矩矩地把手贴着膝盖,垂着脸。他问我,“你说的,是你吗?”

“不是我呀,是……”

我漫不经心地回答道,随后而来的却是难堪,是小孩子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做了错事后的难堪。关古威又不说话了,他一定又是那副我见过一次的、哀悯的脸。我心烦意乱,只好将手指攀上琴键,因为难堪而不得不装作活泼的样子,打着轻快的拍子。我说我从来不会弹钢琴的,你知道的,你明明知道的。

过了好久关古威才回答我。他说,“我知道的。”

他走了,我没有挽留他。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慢慢就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那是一个有点儿古怪,却又温柔松软的梦,要是黎华来说,他就会说:“是一个很像方若绮的梦。”

我要为自己写墓志铭,这是多么不吉利的话,可梦中的我却把它写得快乐轻松得像一篇出行游记。刚开始写的时候,我觉得手很沉。是啊,人这一生太长了,这么一小张纸片,我要从哪里开始写呢?我只好随手写下我现在就记得的事情,比如黎华糟糕的睡相,妈妈做糖醋排骨放很多糖,院子里的花今年只浇过一次水却开得特别漂亮。可是写着写着,我不自觉地变活泼了。很多我记得并不真切的人,纷纷从脑海里跳出来向我打招呼。像幼儿园同桌和豆花儿摊的西施,就算他们的面孔和声音都含糊不清,我还是想起来了一两件最特别的回忆。三岁半他揪住我的小辫子,高二那年一杯甜浆跌在她身上,我记得那些抱歉和慌乱,甚至连对话和动作都异常清晰。啊啊,他们都曾经在我身边啊。为自己写墓志铭的感觉,也许就像一只新生的珊瑚虫漂浮在珊瑚从中的吧?那朵自深不见底的海水中开出的花,温柔地向自己伸出双手。如果我亲手搭起来的骨骼也能变成这样美丽而巨大的物体,这么一想,就一点儿也不介意即将到来的死亡了。

可是,这些细枝末节的事为什么要写到墓志铭上呢?我似乎完全没有考虑过这样的事情,我只是将我记得的所有东西都一股脑儿地写了下来。直到我再也想不起来任何事,我才心满意足地拿起了放在一边的灰色石板……神经末梢感觉到冰冷石块的那一刻,仿佛一捧冷水自我的天灵盖浇了下来。

温暖的海水褪去了,白沙与珊瑚都一闪而逝。我手中厚厚的一沓纸片变得轻飘飘的——那是一片树叶。薄而柔韧的一片绿色树叶,看不清脉络的一片绿色树叶。我睁大了眼,惊慌地松开了手,然而那叶子却纹风不动——它是长在我的手心里的,它的脉络是我的掌纹。

这暗示令我从梦中惊醒,我猛地坐了起来,轻轻地喘息着。天已经很晚了,我该去做饭……要是关古威还会回来呢?我这么劝着自己,把锅端起来,打开了煤气灶。星星点点的火苗钻出来的那一刻,我想到了那个梦,有着蓝色珊瑚虫和绿色叶子的梦。

黎华说:“那是一个很像方若绮的梦。”他说得不对,那是一个“很寂寞的梦”才对。

我知道关古威不会再原谅我了。他与我之间有什么改变了,那种轻松的散乱的空气从我们之间消失了。这一次是认真的,就像是在大气中竖立起了无形的屏障,对流消失了,关古威看着我,就像看着中古时代的古生物。终于有一天,他说,你回去吧。

他又从背后抱了一下我,很轻柔地把我圈起来,很郑重地把我放开。这个拥抱更像是驱逐。我对这样的拥抱再熟悉不过了。是啊,我终于想起来了——

方若绮曾经拥抱过我一次,那天她喝醉了,是喝果汁汽酒醉的。那果酒有个漂亮的罐子,我记得很清楚,五颜六色的水果挤在八厘米高的橙色易拉罐上,气势汹汹,一副随时要从纸上往外蹦的样子。她举起一个给我看,傻乎乎地笑着。她说,杂志上写的,“易拉罐可以做风铃。”她还说她要做好几个,要送我一个苹果味的,再做另一个苹果味的给她自己。然后她抱了我,她哭了。

我一点也不记得方若绮的拥抱是什么感觉,她那么瘦的,恐怕不会是太美好的回忆。我只记得她哭了,她的眼泪滴在我的肩胛骨上。她是从背后抱住我的。

我没有动,定定地看着那些空荡荡的果汁汽酒罐。金属拉环微微卷着,像一只黑峻峻的眼睛和它的银色睫毛,尚塞和提香的画也没有那么美。那些果实们甜蜜多汁,五彩缤纷,生动得比挂在枝上的同类们更新鲜,只是——决不能触碰。它们是冰冷的,只剩二氧化碳的气味。我很清醒地明白这一点,所以我说:“你不该抱我的。”

关古威的脸孔突然变得模糊了,环绕在我胸口的手臂在这一瞬间变得纤细而柔软。那是方若绮的手臂,她从来不曾离开过。

二十个月后,我拖着行李箱,抱着那只瓷兽回到了和方若绮的住处,方若绮把家里弄得一团糟。黎华消失了,他走和他来一样不问理由,就像一部电视剧演到了“下集提示”的地方。也许是我这个下一集太长了些?他终于忍不住关掉了电视机。不要紧,他并不介意,他的选择比电台多太多。

方若绮变得瘦了一些,饮食紊乱和熬夜使她更加纤细了。我把门关上,拥抱了她一下。方若绮说,“你回来了,外面好玩吗。”我说:“不算太坏。”她很快就睡着了,仿佛是专程等同我说这一句话而醒了二十个月,现在该睡了。我们是南北极,春秋一梦就是半辈子,再有半辈子只能睁着眼看惨白的天与地。

我什么也没有说,我去厨房打开了天然气灶,噗的一声,就像以前的关古威一样。

只不过灶上没有煮着粥。灶上是空的,就像我们的心一样。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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