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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志愿2/王方】一唱三叹

16年10月通贩的《恋爱成本》(明星志愿2同人本)参本文,两年过去了解禁了所以PO一下……没错!我们是一个资源匮乏的短篇同人组,每个作者都要被抽打着写出两篇文章来参本。

我很抱歉把老王写得那么娘们儿兮兮,其实他是个挺传统的钢铁直男……我真的是王导本命你们不要撕我粉证啊呜呜呜!

附正文。

 

 

王瑞恩寄来的信上只有一句话,他说:“这儿很美,我总是想着你。”

方若绮将这句话又瞧了一遍,才将信纸合起来偎着脸颊,腮上泛着红。他只消一句话,细细长长的一行字,已经是这样甜美。深蓝色的墨水晕在白色的纸上,雾沉沉的,叫她想起了他的眼睛。那是她与他的第一次会面,延绵的绿色青草,高悬的天边白云,她无意间唱了一只这一生再也唱不出的情歌……是啊,她只怕是再也无法唱了。她把词也忘了,曲也忘了,唯独只记住了他在千山万水之外投来的那一瞥,她瞧一眼就要面红,永生也不能忘记。

 

送信的人已经走了,挨家挨户地去揿别人家的门铃,铃声越来越远了。方若绮还倚在门上,没有回去。她在想他寄信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想着想着就忍不住要笑起来。王瑞恩一定是很匆忙地将信投进了信箱,手还未放下,腿已经迈开——毕竟他这样忙。可她也明白,他的心不是这样敷衍的,别的人以吻封缄,他拿自己的心当鸿雁。他的心要和这薄薄的纸片一同远渡重洋。

他只同她说过一次这话,那是很多年前一次小别中的一面更小的会晤,现在来看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可年轻人都看重离别,她那时候年纪小,没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只有终日频频地忧思着,再多的书信也难以安抚。王瑞恩爱她,隔三差五地写明信片来,要她知道他的心在她身上。可她不能满足,她毕竟是个被宠坏了的小孩子呵!

她一日日的央求和撒娇使他不能狠下心,到底还是绕过大半个大陆来见她一眼,风雷般略了又去。两个人见面了,也说不出太多的衷肠,只沿着小小的街走了一圈。王瑞恩握住她的手,说了几句零零碎碎的话,她都听得心不在焉。方若绮知道自己是在算数呢,算着他几时要走,车几时要来,算他还能休息多久,心里住着一只惊弓之鸟,最听不得汽笛声响。可她还没算清楚,男人一下子停下了脚步。她迎着月光去看他,看清了他那一张脸上的表情,他垂着眼,似是哭了。

王瑞恩很少做出这样悲伤的表情,可他难过起来的样子很美,他本来就生得很好看。眼睛里关着一阵薄薄的雾,一张脸浸在月光里,只痴痴地望着她,却一动也不动。他说:“你真是个小孩儿,这样怕寂寞……你送我走的时候,真是奇怪,我满心只想着: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啊。”

她还不能明白他的意思,耳边只有他的声音在响着,却叫她觉得迷糊。那些话语都温柔得像一声叹息,他郑重地吻着她的面颊,只低声说着:“即便我写信……我写了这么多信,哪一张纸都太轻,我不敢多写……我要当面讲给你听……我只怕,你太急了。”

他的眼泪始终没有落下来,反倒是她送他走后,后知后觉地发觉了自己的羞耻,忍不住地大哭了一场。

 

方若绮想起自己那些陈年的眼泪,就有点不好意思了。她拿手里的信封遮住半张脸,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嗤笑。她向来哭得多,在圈子里都小有名气了。可她哭起来却不怎么美,她自己知道的。那种因为伤心而用尽全力的哭往往不会太好看,她经常像个小孩子似的抽噎。王瑞恩拿她这幅模样打趣过很多次,他下的批语就是“哭得吓人”这四个字,往往一边嘲笑她一边给她拍背顺气。方若绮要反驳他,又止不住眼泪,急促促说出来的话更像是嘶声喘息,到了王瑞恩嘴里,又是罪加一等的不好看。

他每次都说,你别哭,你哭起来多吓人啊,笑着才好看。方若绮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知道所有她喜欢听的话,也精通那些她不愿听的论调,他总是搭在一起说,叫她不舍得捂起耳朵来。她总是轻易地生气,又轻易地原谅他。这让人羞恼的小游戏每玩一次,她就会更爱他一点。

有一次吵架,那是他们为数众多的吵架中的一次,可到底是为了什么吵的,又吵了些什么,她全都不记得了。她当时是在卧室里熨着他的外套,或是在客厅里叠着她的衣裙,这些前情提要都无关紧要。这一幕从她恨恨地丢下那件衣服开始,接下来的每一个镜头都烙在她的心里,巨细无遗。

轻飘飘的黑色衣裳在地上蜷缩成一团,两颗糖从口袋里掉了出来,包在半透明的玻璃纸里面,像树叶缝隙里漏下来的小光点。它们在地板上娑娑地摇晃了几秒钟,风如浪,轻轻地推着它们走。她的视线跟着它们一起漂游,安静地停在了他的脚下。

王瑞恩弯下了腰,他把它们拾了起来,放在手里看着,突然就笑了。他笑得很好看,那副温柔怜惜的神情叫她也忘了生气了。她瞧着他走过来,那一双眼睛就像是如水的夜色里漂过来的一只雪白的月,这样动人,她连一句讨人厌的狠话都想不出来了。

这一幕就到这里,没有了,也不再需要什么来续了。他们吃了糖,一人一颗,后来他们就和好了。她这样容易忘事情,只有那一幕不敢忘。时时地挂在她嘴角,平日里只要一想起这个男人,她就止不住地要笑,即便正襟危坐,也是才下了眉头,又攀上心头。这薄薄的一张信纸,即使提到了眼睛下面,又怎么能遮住她的满腔欢心呢?

 

“在你胸前,我已经变成会唱歌的鸢尾花。”(注)

她把信纸收起来,双手交叠在心口,一点一点餍足地陷在回忆里。

她时常觉得自己还是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十年前的风还在徐徐吹着,檐下挂着那一串白色的铃,轻轻地磕在棱上,一声一声嘤咛的响。茶杯上画着青色的花,澄黄的水里是打着旋儿的枝叶,还有那个坐在桌前的男人,这一幅画里不能没有他。他是坐着,或者站着;他在笑着,在懊恼着,在同旁人说着话;他在一叠叠的稿纸里埋头写字;他撑着下巴看书看得半醒半眠;他在核对长长的名单,遇见生僻字还要翻一翻字典。他放下窗帘,解开领带,将怀里的公文一同丢到桌上,换成了她紧紧抱着。他叹一口气,把美酒云鬓都抛在一边。他拿手臂环着她的肩膀,闷了半晌才问一句:“晚上吃什么呢?”

这是一句既不浪漫又不有趣的问话,她想,哪一本言情小说的男主角都不会说。可他毕竟不是歌剧院里的幻影啊,他是她的恋人,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个男人从最初的绿草如茵里走了出来,握住了她的手,叫她哭过,叫她笑的时候更多。

三千昼夜一闪而过,仍有一日尚能有幸听到这一句求爱,她只觉得快活与幸运。

 

 

※注:by舒婷《会唱歌的鸢尾花》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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